释义 |
法律分析:招聘信息中的员工福利承诺不一定是最终的福利待遇,可以在雇佣合同中进行协商和变更。 法律依据: 1.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合同文本应当载明劳动合同的当事人、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纪律处分、解决劳动争议的方式等内容。 2. 《劳动合同法》第十五条规定:劳动合同订立后,当事人可以协商变更劳动合同内容。 3.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拖欠或者变相减少劳动者的工资。 总结:招聘信息中的员工福利承诺只是雇佣合同的一部分,实际福利待遇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规定。雇佣合同签订后,双方可以协商变更福利待遇,但用人单位不得减少劳动者的工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