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出生日期原则上不得更改,但是公民实际出生日期与居民户口簿登记出生日期不一致的,可以申请更正出生日期。 公民申请更正出生日期,应该提交以下的材料 1、书面申请报告;2、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3、公安机关原始户籍资料;4、原始户籍资料登记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出生日期更改情况说明。 凡是没有办法提交原始户籍资料的,原则上不予办理,特殊情况下公安机关要认真调查核实。对依据原始户籍资料申请变更出生日期的,在提交的原始户籍资料复印件上需要标出注明出处、审核人、日期,并加盖所属派出所专用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 第六条 公民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并按照规定履行申请领取手续。 第七条 华侨回国定居的,在办理户口登记手续时,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八条 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或者登记内容有变更、更正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辩认时,应当按照规定申报换领新证;丢失证件的,应当申报补领。 第九条 公民被征集服现役的,在办理注销户口手续时,交回居民身份证;退出现役后,发还居民身份证或者再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十条 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人和被劳动教养的人以及被羁押的人,尚未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在服刑、劳动教养和羁押期间,不发给居民身份证;已领取居民身份证的,由执行机关按照规定收缴其居民身份证,释放或者解除劳动教养后,由本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或者将原居民身份证发还本人。 第十一条 公民出境按照规定需要注销户口的,在办理注销户口手续时,交回居民身份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