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弹性工作时间,是指在规定的工作时间的范围内,员工可以自行选择工作的具体时间的安排,而不是按照统一固定的上下班时间来执行。一般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部分职工可以实行弹性工作制。 法律依据:《《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第四条 企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一)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 (三)其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