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卖合同有哪些付款方法? |
释义 | 应明确约好付款的时刻。不置可否的约好会给合作方找到延迟付款的理由。以下付款时刻的表述就有不足之处: 1、甲方收到货品后付款;应更正为“甲方收到货品后10日内付款。” 2、查验合格后付款;应更正为“查验合格后____日内付款”。 3、违约职责条款:假如合同由合作方草拟,则应当留意检查有无不平等的违约职责条款和加剧我方职责的违约职责条款。 一、合同违约金应该怎么写 1、合同违约金条款要写明甲方的违约责任,如甲方中途退货违约金;甲方逾期付款的,应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2、乙方的违约责任,如乙方不能交货的违约金;乙方所交产品不符合规定的违约责任;乙方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者是接货人的违约责任。 二、买卖合同违约金从什么时候开始算 (一)买卖合同计算违约金的规定: 1、逾期付款违约金与价款支付期限关系紧密,逾期付款违约金是买受人在付款期限届满时未履行付款义务的法律后果之一,付款期限决定了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起算点。付款期限截止之日的次日,逾期付款违约金开始计算。 2、买受人应在何时付款,一般应由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事先没有约定的,可以事后补充约定。若未明确约定且事后又未达成补充协议的,可以依据合同的有关条款及交易习惯来确定。如依据上述方法仍不能确定的,应适用同时履行原则,即买受人在收到标的物或者提取标的物单证的同时支付。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合同约定不明确时的履行】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1)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2)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依照规定履行。 (3)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4)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5)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6)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因债权人原因增加的履行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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