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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宣告死亡的适用程序
释义
    

法律主观:
    


    一、宣告死亡应该适用什么程序
    1 、申请和受理
    宣告公民死亡,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对利害关系人的申请,人民法院应当进行审查,认为手续不完备且无法补正的,驳回申请 ; 认为手续完备的,受理案件,进行审理。
    2、 发出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
    人民法院受理宣告死亡案件后,必须发出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被申请宣告死亡的公民下落不明满 4 年或者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满 2 年的,公告期间为 1 年 ; 被申请宣告死亡的公民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其不可能生存的,公告期间为 3 个月。
    3、 判决
    在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期间,被申请宣告死亡的公民出现,或者确知其下落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驳回申请的判决,终结案件的审理。
    公告期间届满,下落不明人仍未出现,宣告死亡的事实得到确认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宣告该公民死亡的判决。
    二、宣告公民死亡案件的概念
    公民离开其最后居住地或者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已满法定期限,或者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人民法院根据利害关系人的申请,依法判决宣告该公民死亡的案件,称为宣告公民死亡案件。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公民死亡案件的程序,称为宣告死亡程序。
    三、宣告公民死亡的条件
    1、 必须存在公民下落不明的事实。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宣告公民死亡的法律事实包括三种情况:一是正常情况下公民离开其居住地下落不明 ; 二是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 ; 三是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只要具备以上三种情况之一且符合其他法定条件的,利害关系人就可申请宣告死亡。
    2、 公民下落不明必须达到法定期限。该期限分为三种情况:
    (1)在正常情况下,公民下落不明满 4 年。
    (2)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满 2 年。即公民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意外事故发生之次日起,已经连续 2 年没有音讯、生死未卜 ; 因战争下落不明的,从战争结束之日起,已经连续 2 年杳无音讯、生死未卜。
    (3)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
    3、 有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申请。申请宣告死亡的利害关系人的顺序是:
    ( 1 )配偶 ;
    ( 2 )父母、子女 ;
    ( 3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
    ( 4 )其他有 民事权利 义务关系的人。同一顺序的利害关系人,有的申请宣告死亡,有的不同意宣告死亡的,人民法院应当宣告死亡。
    4、 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对案件有管辖权。宣告死亡,由下落不明人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客观:
    


    一、宣告死亡的条件宣告死亡案件的成立,必须是失踪人生死不明的状态持续一定时间。因为宣告死亡,对于被宣告人的利益关系极大,必须慎重,虽生死不明,未经过法期间不能轻率宣告死亡。必须在一定期间内等待失踪人的消息,保护其利益。因为一经宣告死亡,法律关系会发生重大变化,失踪人重新出现再恢复以前的法律关系就会相当困难,比如财产已被他人消费,配偶已与他人另行结婚等。但从另一方面讲,失踪人生死不明的状态也不能无限期地持续下去,这样会使法律关系处于不确定状态,影响社会生活秩序的稳定,配偶需另行组成家庭,某些财物不能永远闲置起来无法发挥其经济效益。所以应当有一个法定的合理期间。《民法典》规定,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死亡:(1)下落不明满四年的;(2)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二年的。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民事诉讼法又补充规定,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利害关系人可申请宣告其死亡,不受时间限制。此类事例比如登山遇雪崩、大海沉船等,等两年没有必要,只要有有关机关的证明即可。(3)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公民失踪后,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人死亡,从失踪的次日起满四年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宣告失踪的判决即是该公民失踪的证明。二、宣告死亡的程序(1)申请人应向下落不明人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出;如果住所地与居所地不一致,则由最后居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2)利害关系人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死亡,必须是书面形式,不能以口头形式提出。(3)申请书应当写明公民下落不明的事实、时间和请求,并附有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出具的关于该公民下落不明的书面证明。《民法典》(2021.1.1生效)第四十六条【宣告死亡的条件】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死亡:(一)下落不明满四年;(二)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二年。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自然人不可能生存的,申请宣告死亡不受二年时间的限制。宣告死亡是以法律手段来宣告自然人的死亡,但也有存在被宣告死亡者重返家园的情况,那么就应及时到人民法院进行死亡宣告的撤销。故而在申请宣告死亡前应充分了解宣告死亡的条件与程序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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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8 21:3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