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电机启动间隔时间国家规定 |
释义 | 法律分析: 正常情况下,启动两次,每次间隔时间不得小于5分钟,热态情况下,允许起动1次;不论是冷态还是热态,电动机起动失败后,均应查找原因,以确定是否进行下一次起动。 法律依据: 《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 第六十一条 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一)核安全机械设备,包括执行核安全功能的压力容器、钢制安全壳(钢衬里)、储罐、热交换器、泵、风机和压缩机、阀门、闸门、管道(含热交换器传热管)和管配件、膨胀节、波纹管、法兰、堆内构件、控制棒驱动机构、支承件、机械贯穿件以及上述设备的铸锻件等。(二)核安全电气设备,包括执行核安全功能的传感器(包括探测器和变送器)、电缆、机柜(包括机箱和机架)、控制台屏、显示仪表、应急柴油发电机组、蓄电池(组)、电动机、阀门驱动装置、电气贯穿件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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