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位工人称,他所在的**东轻公司副科级干部年终奖至少为普通工人的25倍,而正科级干部的年终奖为50倍。**东轻公司财务总监王-萍反驳说:“工人们搞错了,那不是年终奖,而是绩效奖金。” “绩效奖”不是年终奖,难道除了年终“绩效奖”,另外还给工人发年终奖不成?顾名思义,年终“绩效奖金”突出的是绩与效,干部创造了业绩和效益,普通工人也同样有贡献,干部创造的业绩和效益是工人的25倍-50倍,又是怎么算出来的? 在**东轻公司,职工不知道什么叫“绩效奖金”,说明公司制定“绩效奖金”是暗箱操作,没让职工参与意见。要知道,国有企业有其自身制度的约束,所有规章制度需经过职代会通过才有法律效力。如果说经过了职代会通过,那也不能停留于形式,要力求使之公平合理。因为真正能够代表职工利益的人,是不会同意科级干部年终奖比普通职工多50倍的。 退一步说,即便**东轻公司这项规定合法,科级干部也不能拿得心安理得。同在一个企业,干部责任大些、贡献大些,多拿2-5倍的“绩效奖金”,想必职工不会有太大意见,但拉开的差距高达25倍-50倍,让职工怎能承受,实在不利于企业的团结与和谐。企业无视职工权利和利益的行为,只会让员工心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