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化学品分为危险化学品与非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又可以分为政府管制类与非政府管制类。政府管制类危化品的采购须到公安部门报备审批,按照我国《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第445号令)相关规定,购买易制毒化学品须到公安部门进行审批或备案;生产、经营、购买、运输和进口、出口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应建立单位内部管理制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2018修正)》第十条 申请经营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批;申请经营第一类中的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批。 前款规定的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规定的,发给经营许可证,或者在企业已经取得的有关经营许可证件上标注;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审查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许可申请材料时,根据需要,可以进行实地核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