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代表和代理的区别 |
释义 | 代表人的行为就视为被代表主体的行为,可以看成是同一个人。代理人和被代理人是两个人,代理人的行为是独立的,只不过行为的效果归属于被代理人。代表人与被代表的主体之间是同一个民事主体,代理人与被代理人是两个民事主体间的关系,是两个独立的民事主体。代表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就是被代表的主体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因此不存在效力归属问题,代理人从事的法律行为不是被代理人的法律行为,只是其效力归属于被代理人。如果被代表人对代表人有代表权限的限制,那只是代表人和被代表人内部的关系,不能约束善意的第三人。所以代表人超越代表权限与善意的第三人行为,该行为仍然有效。代理只能是针对民事法律行为,代表则包括事实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六十一条 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第一百六十二条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法定代表人可能承担什么样的刑事责任 法定代表人并不因公司而承担刑事责任,一般情况下,对于公司的犯罪行为,应由公司承担刑事责任,法定代表人并不因此而承担刑事责任。但是考虑到多数情况下公司犯罪是按照公司主管人员的意志而实施的,因此,公司犯罪时不仅仅会处罚公司,很多情况下还会追究主管人员和主要负责人的责任,称之为双罚制度。在双罚制度下,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通常会被理解成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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