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药品经营许可证怎么注销 |
释义 | 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如下: 1、申请资料接收。申请人向市行政服务中心食药监服务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受理大厅收到申请材料后,作出资料接收或不予接收决定。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2、受理。实施机关对申请资料进行形式审查。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申请被受理的,申请人可获得实施机关出具的《受理凭证》。申请不被受理的,申请人可获得实施机关出具的《不予受理通知书》,《不予受理通知书》的内容包括不予受理的理由; 3、审核。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依据《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完成现场检查。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并说明理由;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取证窗口领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不予许可决定书》。 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需要的材料如下: 1、申请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的申请书及《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登记表; 2、《药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 3、申请注销加盟连锁门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还应提供与所隶属的连锁公司解除加盟关系或终止加盟合同的证明材料。 4、《药品经营许可证》遗失的,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应在登载遗失声明之日起满1个月后受理注销申请。并提供登载遗失声明的材料 综上所述,企业无因违法经营已被(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立案调查,尚未结案,或已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尚未履行处罚的情形和承担企业注销后责任的自我保证声明。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列出申报材料目录,并对材料作出如有虚假承担法律责任的承诺。 【法律依据】: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 食品经营者终止食品经营,食品经营许可被撤回、撤销或者食品经营许可证被吊销的,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注销手续。 食品经营者申请注销食品经营许可的,应当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食品经营许可注销申请书; (二)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 (三)与注销食品经营许可有关的其他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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