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食品经营许可证网上注销流程 |
释义 | 食品经营许可证网上注销流程如下: 1、申请人登录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报端或省级食品经营许可管理系统(网上申请),填写《食品经营许可注销申请书》并附相关申请材料; 2、申请人向所在地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药监局窗口提交申请资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材料存在错误的,当场更正;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补正全部内容; 3、符合条件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依法作出准予许可的书面决定。不符合条件的依法作出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的同时。申请人如果对决定不服,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4、申请人到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局窗口领取《准予注销通知书》或不予注销决定书。 【法律依据】 《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 第三条 在流通环节从事食品经营的,应当依法取得食品流通许可。 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食品生产者在其生产场所销售其生产的食品,不需要取得食品流通的许可;取得餐饮服务许可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在其餐饮服务场所出售其制作加工的食品,不需要取得食品流通的许可。第六条 食品经营者应当在依法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后,向有登记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工商登记。未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不得从事食品经营。 法律、法规对食品摊贩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第二十一条 食品经营者向原许可机关申请变更食品流通许可的,应当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一)《食品流通变更许可申请书》; (二)《食品流通许可证》正、副本; (三)与变更食品流通许可事项相关的材料。第二十二条 食品流通许可的有效期为3年。 食品经营者需要延续食品流通许可的有效期的,应当在《食品流通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原许可机关提出申请,换发《食品流通许可证》。 办理许可证延续的,换发后的《食品流通许可证》编号不变,但发证年份按照实际情况填写,有效期重新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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