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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子买家故意不过户
释义
    房子卖了买家一直不过户可以催促对方即使办理过户手续,也可以要求退款并收取卖方的违约金。
    一、买房人不过户算谁违约
    买房人不过户一般需要看具体的情况,如果之前有约定了明确的过户时间,但还没有过户,这时原则上就构成了违约。但如果属于不可抗力或双方约定的免责情形所导致的,则就不构成违约。具体情况,仍要看双方合同的约定。如果因为个人原因违约的话,需要承担一定违约金,此时就可以找卖方协商找一个最好的解决方法。
    二、卖了房子不迁户口的后果怎么样
    房屋卖了之后户口不迁,如果是经过买家同意的话是没有什么问题的。但是如果对方要求原房主迁移户口的话,是需要迁走的,并且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一般合同上也要注明要迁走户口。如果原房主不迁走的话,买房者可以去派出所要求迁走,也可以起诉。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卖房者将户口迁出属于房屋买卖合同的一项随附义务。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房屋一经办理了过户手续,买房者即取得了该房的所有权,卖房者无权再将自己或其他人的户口滞留在原有的房屋上,户口迁移出去是卖房者的随附义务,即使房屋买卖合同中没有约定户口迁移条款。也应当如此操作。
    三、房屋买卖卖方反悔
    双方签订买卖合同后,卖方违约不履行义务,无论买方是否支付了房款,也不管卖方是否愿意承担违约责任,买方都有权利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若卖方拒绝履行,买方可以诉至法院要求强制履行。违约责任包括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订金、违约金赔偿损失等。当卖方出现不履行合同义务的违约行为时,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买方有权选择要求卖方继续履行合同,即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也可以要求双倍返还订金或赔偿损失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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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4 13:4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