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邻里关系法律规定有哪些 |
释义 | 相邻关系的主体是相邻不动产权利人,包括不动产所有权人、用益物权人或占有人。相邻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可以是财产所有人,如集体组织、房屋所有人,也可以是非所有人,如承包经营人、承租人。 一、邻里基本功能 1、邻里主要有相互支持的功能和社会化的功能,有时邻里还具有社会控制的功能。 2、相互支持功能,主要指在小范围区域内提供合理的相互保护和相互帮助,使邻里间有安全感和信任感,在生活中互通有无,共同解决生活难题等。 3、社会化功能,指邻里提供一套价值观与规范体系,并以此教化邻里中的居民和儿童;邻里还为居民提供多方面的社会交往,是居民与外界社区交往的媒介。 4、邻里的社会控制功能,通过有关活动与规范约束居民的行为,调整居民的关系,维持社区的一致性。在农村社区中,邻里的功能比城市更为人所重视,也更为完整。 二、邻里互动特征 1、邻里互动与亲戚、朋友之间的互动有显著差别。 2、亲戚之间的互动,基于社会的亲属制度和相互认同的传统规范。朋友之间的互动,依靠个人之间相互确认的契约或承诺。 3、邻里之间的互动,首先需要住在左邻右舍的地缘条件,其次基于地方性的共同承认的文化规范。在农村的邻里互动,还带有血缘关系。 4、随着工业化与都市化的发展,邻里的内涵、构成与互动、凝聚力等等在发生变化。例如,邻里内的人群可能关系不密切,而不住在近邻的人们,可借助通讯与交通设施而加强联系 三、邻里的行动体系 1、由要素群体与夹缝群体相联系而构成。要素群体指家户或与家户相符的核心家庭。夹缝群体有如下两类:①志愿群体,如儿童游戏群、主妇相约活动群等。②形式化的群体,如中国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属下的居民小组与村民小组。 2、邻里行动的主要根据是认同一套义务。个人自愿承担或占有邻居的角色。邻里关系超越了家庭关系。家庭是一个封闭的排他性群体。邻里则是一个目标明确,欢迎参与的开放型群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八十八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第二百八十九条 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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