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党组织关系丢失十多年了怎么办 |
释义 | 建议重新申请入党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党员本人要妥善保存和携带,并及时转交给所转人的党组织。如有遗失,应及时报告有关党组织,遗失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作废。开具介绍信的单位党组织对其丢失情况进行核实后,可重新补开。但对遗失或不按时转交介绍信的党员,党组织应给予批评教育,责令其写出书面检查,情节严重的还要给予适当的党纪处分 党组织关系丢了可以补办。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或证明信或《流动党员活动证》一旦丢失,党员要及时向所在单位的党组织或最后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委组织部门报告。 党组织应对丢失介绍信、证明信的情况进行审查,如确系本人不慎丢失,可由最后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党组织予以补转,并立即通知接受单位党组织,原介绍信或证明信作废。 及时向所在单位的党组织或最后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委组织部门报告,重新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 党组织应对丢失介绍信、证明信的情况进行审查,如确系本人不慎丢失,可由最后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党组织予以补转,并立即通知接收单位党组织,原介绍信或证明信作废。接转单位在接转时,要对介绍信进行认真审查核对。 对丢失介绍信、证明信的党员,应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还应给予适当的党纪处分。流动党员丢失《流动党员活动证》,也应及时向签发单位党组织报告。 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有关要求: 1、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应由党员自己携带,不能自己携带的,需通过机要交换进行转递。 2、党员组织关系转出时,党员应在介绍信注明的有效期内办理党组织关系接转手续。对于过期的党组织关系介绍信,要调查了解,弄清原因,分清责任。 对于无正当理由不及时接转导致组织关系介绍信过期的党员,所在单位应给予严肃的批评教育。无正当理由不及时接转组织关系介绍信且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 3、组织关系转至国外的,应由本人到机关党委组织部领取并填写《出国党员登记表》,连同机关党委开具的组织关系介绍信一并交外交部国外工作局。 法律依据 《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 第二十五条党员组织关系是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 每个党员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者其他特定组织。有固定工作单位并且单位已经建立党组织的党员,一般编入其所在单位党组织。没有固定工作单位,或者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党员,一般编入其经常居住地或者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园区、楼宇等党组织。 党员工作单位、经常居住地发生变动的,或者外出学习、工作、生活6个月以上并且地点相对固定的,应当转移组织关系。具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基层党委,可以在全国范围直接相互转移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党组织接收党员组织关系时,如有必要,可以采取适当方式查核党员档案。对组织关系转出但尚未被接收的党员,原所在党组织仍然负有管理责任。党组织不得无故拒转拒接党员组织关系。 第三十一条党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规定程序给予除名处置: (一)理想信念缺失,政治立场动摇,已经丧失党员条件的,予以除名; (二)信仰宗教,经党组织帮助教育仍没有转变的,劝其退党,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 (三)因思想蜕化提出退党,经教育后仍然坚持退党的,予以除名; (四)为了达到个人目的以退党相要挟,经教育不改的,劝其退党,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 (五)限期改正期满后仍无转变的,劝其退党,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 (六)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者不交纳党费,或者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按照自行脱党予以除名。 对违犯党纪的党员,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给予党纪处分。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