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党内重要情况通报制度、党内重要情况报告制度、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信访处理制度、巡视工作制度、领导干部谈话和诫勉制度、函询、询问和咨询制度、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前公示制度、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制度、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 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 第一条 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