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右转车道被占用怎么办 1、右转车道被占用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停车查看前方情形,如果是车辆非法占用右转车道停车的,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反映,由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 (一)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二)准备进入环形路口的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 (三)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转弯时开启转向灯,夜间行驶开启近光灯; (四)遇放行信号时,依次通过; (五)遇停止信号时,依次停在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 (六)向右转弯遇有同车道前车正在等候放行信号时,依次停车等候; (七)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 二、占用应急车道怎么处罚 1、非紧急情况时走应急通道,罚款200元并扣除6分; 2、遇到故障等无法解决的问题,允许将车停在紧急停靠带内,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在车后方150米处摆放警告标志,夜间、雨、雾等天气还应当同时开启示廓灯、尾灯和后雾灯,不处罚; 3、遇到故障等无法解决的问题,将车停在紧急停靠带内,未按规定使用灯光并设置警告标志的,对驾驶人处以二百元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