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债权债务,可以约定抵销或者法定抵销。约定抵销,是指当事人协商一致,能将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债务相抵销;而法定抵销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的种类、品质相同,并且债务可抵销的,当事人可以依法予以抵销。 一、以物抵债是否有效? 以物抵债,对方接受就有效,但是不能违背法律的有关规定。履行期限届满前约定以物抵债的,由于债权尚未到期,债权数额与抵债物可能在价值上存在较大差距,如果此时直接认定该约定有效,可能会导致双方利益显失公平。因此,一般不允许履行期限届满前的以物抵债。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 二、合同抵销的条件是哪些? 合同抵销的条件有: 1、当事人双方互负债务才可以抵销; 2、双方的债务均已到期,债务抵销的效果是清偿债务,因此只有履行到期债务的时候才能行使债务抵销; 3、债务的种类、品质相同,互负的债务性质和特点要一致。 三、法定抵销的条件主要有哪些 法定抵消的条件包括:债务到期、当事人互负债务互享债权且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到期债务具有相互清偿的作用,抵销发生的基础在于当事人双方既互负债务,又互享债权,只有债务而无债权或者只有债权而无债务,均不发生抵销。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债务标的物种类或品质不相同的,不可抵消债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 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第五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