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警察办案速度慢怎么办 |
释义 | 要先看是民事案件还是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可以找公安上级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是去法院行政诉讼。而刑事案件则可以找检察院进行申诉等。 受害人可以通过检察立案监督的途径达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87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警察不办案怎么投诉 可以去公安局的督察、监察室、纪委或者当地政府信访等相关部门进行投诉,另外一定要实名投诉举报,匿名的一般不予受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第三条规定,各级监察委员会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依照本法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以下称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 警察出警速度太慢可以投诉吗 当然可以,法律赋予了公民对国家各级机关、工作人员享有申诉控告、批评建议的权利,如果公民对公安机关办案效力有异议,当然可以向其提出申诉、控告,经查实后会追究相关行为人的责任。如果公安机关没有涉及到违法的问题,还希望广大公众能够多一些理解,在每一件案件侦破的背后,都包含着办案人员无数的心血,破案并不像大家想象的那么简单,司法资源毕竟是有限的,请大家相信国家,相信法律,相信公安机关会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警察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维护人民的利益,全心全意。人民警察执行职务,依法接受人民检察院和行政的监督。人民警察的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的执法活动进行监督,发现其作出的处理或者决定有错误的,应当予以撤销或者变更。人民警察执行职务,必须自觉地接受社会和公民的监督。人民警察机关作出的与公众利益有直接有关的规定,应当向公众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第三条人民警察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维护人民的利益,全心全意。第四十二条人民警察执行职务,依法接受人民检察院和行政的监督。第四十三条人民警察的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的执法活动进行监督,发现其作出的处理或者决定有错误的,应当予以撤销或者变更。第四十四条人民警察执行职务,必须自觉地接受社会和公民的监督。人民警察机关作出的与公众利益有直接有关的规定,应当向公众公布。第四十六条公民或者组织对人民警察的违法、行为,有权向人民警察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检举、控告。受理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及时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告知检举人、控告人。对依法检举、控告的公民或者组织,任何人不得压制和。第四十七条公安机关建立督察制度,对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执行法律、法规、遵守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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