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更改姓名需要哪些文件?能否在派出所拒绝? |
释义 | 未成年人变更姓名需由本人或父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并写明充分理由。户籍所需提供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安分局户证窗口领取申请表格并递交资料。派出所有权在有充分理由的情况下拒绝改名。 法律分析 十八周岁以下的人需要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更改姓名需要带着变更之前的户口本以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户证窗口,领取申请表格,并提供所需资料,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写充分。在有充分理由的情况下,派出所可以拒绝改名。 拓展延伸 更改姓名流程与所需文件详解 更改姓名流程一般需要以下文件: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如适用)、离婚证(如适用)、出生证明(如适用)、公证书(如适用)、申请表格等。首先,您需要准备这些文件的复印件和原件。然后,前往当地派出所或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局进行申请。在办理过程中,可能需要填写一份申请表格,提供个人信息和更改姓名的原因。派出所一般会进行审核,并在一定时间内完成更改姓名的手续。若派出所拒绝更改姓名,您可以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进一步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结语 更改姓名需要遵循一定的流程和准备相关文件。根据个人情况,可能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证、出生证明、公证书等文件。在前往派出所或公安局办理时,需要填写申请表格并提供个人信息和更改姓名的原因。派出所将进行审核并在一定时间内完成手续。如遇拒绝,建议咨询专业律师获取法律建议和帮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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