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副县长由谁来任命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第二条规定,副县长由县长提名,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命。 法律依据:《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 第二条 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常务委员会办事机构负责人员,决定任免县人民政府组成人员、县人民法院审判人员、县人民检察院检察人员和地方组织法规定的,需要由常务委员会任免、决定任免、通过的其他人员,适用本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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