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西安失业证怎么办理流程 |
释义 | 西安失业证的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失业登记证提交有关的材料; 2、失业人员持上述证明材料到居住地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开具失业人员证明并领取填写西安市失业登记证申领表(经办人员应向申请人讲解清楚表格及信息的填写方式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3、失业人员持上述证明材料及申领表到户籍所在地街办劳动保障事务所进行复审,审核合格后街办劳动保障事务所在申领表上盖章; 4、劳动保障事务所对审核合格的申领表信息进行录入,并将申请表及录入信息报区就业服务中心(录入信息时需仔细认真,录入信息内容必须与手工填写表格完全相符); 5、各街办劳动保障事务所将申领表及录入信息报区就业服务中心,由区就业服务中心统一导入系统并发证。 需要的资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及其他学历、资格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有关部门出具的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停业破产或停止经营证明; 5、其它证明失业状况的材料; 6、居住地社区开具的相关证明; 7、两寸彩照一张。 办理条件: 1、西安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各类企业、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招用的劳动者; 2、达到法定劳动年龄,有就业愿望的西安劳动者(在校学生除外); 3、西安市内转移到非农产业就业的农村劳动者; 4、在西安行政区域内就业(含自主创业)的外省劳动者; 5、西安本市生源的大中专毕业生和外省生源在我市各级原人才交流中心实行人事代理的大中专毕业生(含自主创业毕业生); 6、西安稳定就业半年以上转失业人员 法律依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六条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失业后,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保险金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失业保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失业人员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单证,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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