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书财产归属是否可以改 |
释义 | 离婚协议书财产归属是可以改的。法律规定,在离婚协议书没生效前,夫妻双方当事人想更改财产归属的,只要二人能够通过协议的方式达成一致意见,就可以对财产归属进行更改。如果夫妻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法院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法院对于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应当受理。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财产分割协议在订立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依法驳回。 一、协议离婚房归女方男方反悔 协议离婚房归女方,男方反悔的: 1、如果还没有办理离婚登记,则协议没有生效,男方可以要求分割; 2、如果已经办理了离婚登记,则协议已生效,男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房产,但如果无法证明存在胁迫和欺诈情形的,法院会驳回起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二、财产分割问题当事人是否能反悔 财产分割问题当事人是可以反悔的。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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