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若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为东莞缴存职工,首套房或二套房首付均为三成,而异地缴存职工在本市申请公积金贷款无论首套还是二套,首付均为四成。简单来说就是东莞公积金缴存职工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为三成,而异地公积金缴存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买房最低首付比例为四成。 法律依据: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 第十条 公积金贷款额度应同时符合下列限额标准: (一)不高于管委会确定的最高贷款额度; (二)按照房贷比计算的最高可贷额度:不高于抵押物价值的规定比例; (三)按照供收比计算的最高可贷额度:公积金贷款以公积金缴存基数核定职工家庭收入,月还款额不高于职工家庭月收入的规定比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