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关系和承包关系的区别 |
释义 | 劳动关系与承包关系的区别:劳动关系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一定的隶属关系,承包关系双方当事人地位平等;劳动争议适用劳动仲裁前置,承包争议没约定仲裁协议的,不得申请仲裁;劳动关系主要适用《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承包关系主要适用《民法典》;其他。 一、劳务关系可否申请劳动仲裁 劳务关系不能申请劳动仲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存在劳动关系,有劳动争议才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适用下列劳动争议: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其他。 二、劳动法律关系的本质特征是什么 劳动法律关系的特征:劳动关系主体之间既有法律上的平等性,又具有客观上的隶属性;劳动关系产生于劳动过程之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间的劳动关系具有排他性;劳动关系的存在以劳动为目的;劳动关系具有国家意志和当事人意志相结合的双重属性;其他。 三、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如何判断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根据原劳动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之规定,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应当从以下三个方面来判断: (一)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1、劳动者主体资格 劳动法中的劳动者,是指法定就业年龄范围内,具有劳动能力,在用人单位管理下独立给付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自然人。根据《劳动法》第十五条之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同时根,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者应当是年满十六周岁至退休年龄的,具有劳动能力,在用人单位管理下独立给付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自然人。排除未满十六周岁、在校学生及退休人员。 2、用人单位主体资格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条之规定,作为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单位等组织。从上述规定来看,直接排除了个人、或未登记的企业作为用人单位的可能。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劳部发[1995]309号)第一条对于用人单位的主体有明确的规定。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处于劳动关系中的用人单位与当事人之间存在着隶属关系是劳动关系的主要特征。隶属关系的含义是指劳动者成为用人单位中的一员,即当事人成为该用人单位的职工或员工(以下统称职工)。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管理,履行合同中约定的义务,提供劳动力。而用人单位必须支付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劳动报酬,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等义务。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劳动者提供的劳动要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否则很可能就是雇佣、承揽关系或其它法律关系。如何判断,有一个比较简单的办法,就是看该劳动是否是公司的经营范围之一。如果是,那么就可能劳动关系,如果不是,那么就不是劳动关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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