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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住院待产几天还不生怎么报销
释义
    住院待产几天是不好报销的。
    一般情况下各个地域的报销比例是有标准的,原则上没有生之前的住院的这些费用是不会报销的。但各个地域及不同等级医院报销比例也不同。报销的话,是按照国家规定内的内容报销的,如顺产报多少,剖腹产报多少,是有规定的,如果在医院住很多天,床位费确实会有不少,这一块肯定不会报那么多的,在医院就算花了几万,国家也是按规定报,只报几千。
    生育保险报销标准如下:
    1、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单位予以补偿;
    2、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凡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含90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生育营养补贴300元、围产保健补贴700元;
    3、一次性生育补贴,原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时,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
    4、生育津贴补偿到单位,参保女职工产假期间本人基本工资、奖金及福利费由单位照发;
    5、计划生育手术费,包括因计划生育需要,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皮埋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费用,列入生育保险基金结付范围。
    住院报销范围具体如下:
    1、床位费:乡镇卫生院最高11元/天、市及市以上医院最高15元/天;
    2、药品费:执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物目录》,凡目录以外的药品不予报销;
    3、检查费:最高限额600元;
    4、治疗费:300元以内按实计算,300元以上部分按50%纳入报销范围;
    5、手术费: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计算;
    6、输血费:危重疾病抢救或手术所发生的输血费用限额500元纳入报销范围,其他输血费用不予报销;
    7、材料费:最高限额2000元。
    综上所述,生育保险报销标准的制定是针对生育保险中的不同保障项目而设立的标准,生育保险保障的项目一般有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以及职工因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发生的费用,所以在生育保险报销的时候,要准备好相关材料,能够快速的得到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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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4 15:4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