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资产评估要素评估依据 |
释义 | 资产评估要素是: 1、评估主体,即从事资产评估的机构和人员,他们是资产评估工作的主导者; 2、评估客体,即被评估的资产,它是资产评估的具体对象,也称为评估对象; 3、评估依据,也就是资产评估工作所遵循的法律、法规、经济行为文件、重大合同协议以及取费标准和其他参考依据; 4、评估目的,即资产业务引发的经济行为对资产评估结果的要求,或资产评估结果的具体用途。它直接或间接地决定和制约资产评估的条件,以及价值类型的选择; 5、评估原则,即资产评估的行为规范,是调节评估当事人各方关系、处理评估业务的行为准则; 6、评估程序,即资产评估工作从开始准备到最后结束的工作顺序; 7、评估价值类型,即对评估价值的质的规定,它对资产评估参数的选择具有约束性; 8、评估方法,即资产评估所运用的特定技术,是分析和判断资产评估价值的手段和途径。以上基本要素构成了资产评估活动的有机整体。 资产评估依据是: 1、国务院91号令《资产评估管理办法》; 2、财政部颁布的《资产评估准则》、《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 3、国资办(92)36号令《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施行细则》; 4、中国资产评估协会1996年5月7日发布的《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 5、《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 6、《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7、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意见和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第四十七条 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和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合并、分立、改制,转让重大财产,以非货币财产对外投资,清算或者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企业章程规定应当进行资产评估的其他情形的,应当按照规定对有关资产进行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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