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教师的工龄工资标准如下: 1、工龄满五年不满十年的为一档; 2、满十年不满十五年的为一档; 3、满十五年不满二十年的为一档; 4、满二十年以上的为一档。 5、工龄满五年不满十年的,每月三元;满十年不满十五年的,每月五元; 6、十五年不满二十年的,每月七元;满二十年以上的,每月十元。 所谓工龄,是指职工自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起,以工资收入为主要来源或全部来源的工作时间。对计算社会保险待遇有法律意义的只是连续工龄和缴费工龄。工龄的长短标志着职工参加工作时间的长短,也反映了职工对社会和企业的贡献大小和知识、经验、技术熟练程度的高低。 综上所述,工龄满五年不满十年的,每月三元;满十年不满十五年的,每月五元;满十五年不满二十年的,每月七元;满二十年以上的,每月十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二十五条 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建立正常晋级增薪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十六条 中小学教师和职业学校教师享受教龄津贴和其他津贴,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第二十七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教师以及具有中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到少数民族地区和边远贫困地区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应当予以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