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车辆报废需要时间由机动车回收企业自行确定,而且机动车所有人交售机动车后,后续的手续均由机动车回收企业负责办理。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向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时,应当填写申请表。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在机动车解体后七日内将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等提交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 法律客观: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十七条 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向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时,应当填写申请表。报废的校车、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车辆管理所的监督下解体。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在机动车解体后七日内将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提交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