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资源税的纳税期限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或者1个月,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具体核定;水资源税除农业生产用水以外,按月或按季征收。纳税人以1个月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10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0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税款。 纳税人按月或者按季申报缴纳的,应当自月度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按次申报缴纳的,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 资源税征税范围? 1、资源税是对在我国境内开采应税矿产品和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应税资源税数量征收的一种税,征税范围主要包括矿产品和盐两大类。 2、具体有:开采的天然原油(不包括人造石油);天然气(暂不包括煤矿生产的天然气);煤炭(不包括洗煤、选煤);原油、天然气、以外的非金属矿原矿;3、黑色金属矿原矿;有色金属矿原矿;固体盐、液体盐(卤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第十二条 资源税按月或者按季申报缴纳;不能按固定期限计算缴纳的,可以按次申报缴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