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三个记分周期是3年。从初次申领驾驶证之日起开始计算,然后到明年这一天的前一天属于一个记分周期。如果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就会清除。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五条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一次记分的分值为:12分、6分、3分、2分、1分五种。 第六十六条 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与记分同时执行。 机动车驾驶人一次有两个以上违法行为记分的,应当分别计算,累加分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