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上海食品许可证补办是什么步骤 |
释义 | 一、上海食品许可证补办是什么步骤 1.收件。申请人通过宝山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市场准入单一窗口、“一网通办”统一受理平台、物流快递等方式提交申请材料。收件工作人员依据申请材料目录及形式标准,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要求的出具收件凭证。 2.受理。受理工作人员依据受理条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受理通知书》;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3.审查。经办人员依据审批条件对申请材料进行书面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4.决定。局分管负责人依据审批条件对相关审查意见进行复核,当场作出是否准予补证的决定。 5.制证与送达。发证窗口工作人员根据决定结果制作食品经营许可证并送达申请人。 二、上海食品许可证补办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一号)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7号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修正)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活动,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 《上海市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实施办法》(沪市监规1号)第二条规定:本市食品经营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及其监督检查,适用本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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