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道歉书的具体影响是什么? |
释义 |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并通过赔偿、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的,可以和解。此适用于因民间纠纷引起、可能判处三年以下刑罚的犯罪案件,以及可能判处七年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但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内曾经故意犯罪,不适用此程序。 法律分析 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来说,犯罪嫌疑人获得被害人的谅解,达成和解协议的,检察院可以酌情不起诉或者法院在量刑时应酌情从宽处罚。对于来说受害人没有什么影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第二十三条被告人案发后对被害人积极进行赔偿,并认罪、悔罪的,依法可以作为酌定量刑情节予以考虑。因婚姻家庭等民间纠纷激化引发的犯罪,被害人及其家属对被告人表示谅解的,应当作为酌定量刑情节予以考虑。犯罪情节轻微,取得被害人谅解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不需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法律客观: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结语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明确规定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通过真诚悔罪、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并自愿和解的条件。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犯罪案件,或除渎职犯罪以外、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内曾经故意犯罪,不适用该程序。这一法律规定旨在实现宽严相济刑事政策,鼓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积极赔偿和认罪悔罪,同时尊重被害人的权益和意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四章 调解程序 第十八条 基层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对适宜通过人民调解方式解决的纠纷,可以在受理前告知当事人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三章 人民调解员 第十五条 人民调解员在调解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由推选或者聘任单位予以罢免或者解聘: (一)偏袒一方当事人的; (二)侮辱当事人的; (三)索取、收受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四)泄露当事人的个人隐私、商业秘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四章 调解程序 第二十条 人民调解员根据调解纠纷的需要,在征得当事人的同意后,可以邀请当事人的亲属、邻里、同事等参与调解,也可以邀请具有专门知识、特定经验的人员或者有关社会组织的人员参与调解。 人民调解委员会支持当地公道正派、热心调解、群众认可的社会人士参与调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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