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2020国家官员级别排名图解 |
释义 | 一、官员级别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公务员的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根据公务员职位类别和职责设置公务员领导职务、职级序列。领导职务、职级应当对应相应的级别。 1、领导职务(共10级): 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2、公务员职级(共12级): 一级巡视员、二级巡视员、一级调研员、二级调研员、三级调研员、四级调研员、一级主任科员、二级主任科员、三级主任科员、四级主任科员、一级科员、二级科员。 3、领导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是: (一) 国家级正职:一级; (二) 国家级副职:四级至二级; (三) 省部级正职:八级至四级; (四) 省部级副职:十级至六级; (五) 厅局级正职:十三级至八级; (六) 厅局级副职:十五级至十级; (七) 县处级正职:十八级至十二级; (八) 县处级副级:二十级至十四级; (九) 乡科级正职:二十二级至十六级; (十) 乡科级副职:二十四级至十七级。 4、公务员职级与级别的对应关系是: (一)一级巡视员:十三级至八级; (二)二级巡视员:十五级至十级; (三)一级调研员:十七级至十一级; (四)二级调研员:十八级至十二级; (五)三级调研员:十九级至十三级; (六)四级调研员:二十级至十四级; (七)一级主任科员:二十一级至十五级; (八)二级主任科员:二十二级至十六级; (九)三级主任科员:二十三级至十七级; (十)四级主任科员:二十四级至十八级; (十一)一级科员:二十六级至十八级; (十二)二级科员:二十七级至十九级。 (级别共27级) 【法律依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务员的管理,保障公务员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公务员的监督,促进公务员正确履职尽责,建设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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