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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积金贷款可以抵扣个人所得税吗
释义
    公积金贷款还款不可以抵扣个人所得税。根据《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支付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免征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
    1、个人支付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可从每月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中减除,予以免征个人所得税。个人支付的住房公积金本金及其他形式的住房贷款(如按揭贷款)本金和利息不得从应纳税所得额中减除,应按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
    2、各单位财会部门在每月扣缴个人所得税时,对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的个人,原件作为抵减个人所得税的凭证,财会部门应按有关规定妥善保管此凭证,并在每月申报纳税时附上述凭证复印件,各地税分局应严格审核上述凭证,按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款。
    注意事项:
    1、带好还款书找单位财政处理抵税事务,只需求带着身份证和借款账户,到建设银行打印一份加盖现金收讫章的,《自己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书》,并将原件交给单位的财政部门就能够了;
    2、只适用于公积金贷款。不过,抵税方针只适用于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的话,就不能享用这个方针了。假如是组合贷款,其中公积金贷款有些发生的利息,能够从自己所得税中抵扣。商贷有些不能够;
    3、夫妻组合贷款只能一方抵税假如您是夫妻双方共同用公积金贷款的话,只要一自己能够抵税,能够依据自己上税情况,谁适宜,谁来抵;
    4、每月处理一次抵税的方针是能够帮省一笔钱,计划享用这个方针的话,得多跑跑腿,需求每个月到银行打印一次还款书,并送到单位的财政部门;
    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四条
    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本办法所称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第十五条
    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第十六条
    纳税人应当留存住房贷款合同、贷款还款支出凭证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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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6 14:4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