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7人支部委员分工及主要责任 |
释义 | 7人党支部委员分工: 1、支部书记:负责支部总体工作; 2、副书记:协助书记做好党支部日常工作; 3、组织委员:负责发展党员、党员管理、党费收缴、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务工作; 4、宣传委员:负责宣传队伍建设和宣传相关工作; 5、纪检委员:负责党支部纪检工作,日常开展党内法规、党风党纪教育、党员违反党纪党规问题调查处理等; 6、青年委员:负责党支部青年工作,包括党建带团建,对青年和团员的政治思想教育、团组织推优等; 7、统战委员:负责统战工作,包括与统战对象保持联系、开展统战教育、帮助解决问题等。 纪检委员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党的作风建设,经常对党员进行党规、党法和党纪教育,防止和纠正党内不正之风。经常对党员进行纪律监督,检查党员执行《准则》,遵守党的纪律的情况,对党员违纪问题及时组织调查,提出处理意见。 2、负责受理党员和群众的来信来访,党员的申诉和控告,及时向支部和上级纪检部门汇报,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对他们进行有效的帮助和教育工作。 一、党的基层委员会的基本职责 定期检查、通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的情况;督促开好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加强对本单位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指导;机关基层党组织专职副书记列席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党组(党委)以及本单位负责人召开的有关会议;了解并掌握机关党员以及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和工作情况,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和本单位党组(党委)反映;了解党员、干部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措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和本单位党组(党委)报告;每年至少召开1次机关党员干部大会,听取本单位主要负责人通报工作情况;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支持党员行使监督权利,履行监督义务,防止各种形式的打击报复。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第二十条,有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应当设立党支部委员会。党支部委员会由3至5人组成,一般不超过7人。党支部委员会设书记和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等,必要时可以设1名副书记。正式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设1名书记,必要时可以设1名副书记。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