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居住证签注日期不是到期时间,居住证续签时间是以签发日期为准,而不是看签注日期的。现居住证需要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期每满一年到期之前一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续签。因此居住证的签注日期为居住证到期续签时限。 居住证续签需要材料如下: 1、持证人身份证明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2、居住证原件。 3、能证明在当地有连续就业的证明材料,例如劳动合同、纳税凭证等。 4、还需填写当地市区的人员流动信息表。 5、办理续签手续,需要在其有效期满前30天去办理。 居住证续签的流程: 1、持证人在居住证距过期30天内带着相关材料去往办理居住证的单位提交。现在很多单位续签居住证都可以进行网上签注了,所以也可以在网上根据各个指示操作续签居住证。 2、不管是在网上续签还是在现实生活中实地办理居住证的`过程中都需要如实填写各种表格,然后申请人对工作人员提出的任何关于居住征的问题,工作人员都会如实回答。 3、材料交完之后,工作人员会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从受理那天起算15天内公安机关会制作并发放居住证,对一些比较偏远或者遇到特殊情况的时候,可能会延期到30天,但是不能超过30天。 4、如果居住证过了有效期至续签,还需要先去咨询当地派出所,看能否续签,因为各个城市的政策是不一样的,有一些城市居住过期之后是不能再续签的,所以在生活证要关注居住证的有效期时间和当地关于居住证的相关政策,避免影响自己的生活。 5、居住证上绑定了优惠待遇,所以持证人一定在有效期内去办理续签,并保管好居住证,丢失补办手续都比较麻烦。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十条 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 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