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复合保险和重复保险的区别是什么 |
释义 | 保险金额之和未超过保险价值,属于复合保险;超过保险价值,属于重复保险。 一、评估费用由谁承担 应由保险人在保险金额外承担。 首先,保险法第六十四条规定,保险人、被保险人为查明和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和保险标的的损失程度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支付的鉴定、评估费用属于为查明事故原因、车辆损失程度所支付费用范畴。故应由保险人在保险金额外承担。 其次没有任何法律或者解释明确鉴定、评估费用属于商业三者险格式保险条款中规定的“其他相关费用”,以此约定抗辩赔偿诉求属于扩大解释格式保险条款中规定的“其他相关费用”。即使保险人有相关证据证明鉴定、评估费用确实属于“其他相关费用”范畴,依据《保险法》第19条关于保险合同中特定格式条款无效的规定,“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订立的保险合同中的下列条款无效:(一)免除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义务或者加重投保人、被保险人责任的;(二)排除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依法享有的权利的”。也因该约定与保险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相抵触,免除了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义务而无效。 二、宽限期内人寿保险合同的效力如何 宽限期内人寿保险合同的效力依然有效。投保人一般是在催告之日起超过三十日内支付当期保险费,但有一个六十日的宽限期,如果在宽限期仍未支付当期保险费的,合同效力中止,或者由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减少保险金额。 三、房子保险可以延期多长时间 房屋交保险费可以延期60天,保险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超过60天没有交费具有保单现金价值自动垫交功能的,保险合同有效;现金价值不足以抵交保费时,保险合同失效;超过60天没有交费且不具有保单现金价值自动垫交功能的,保险合同直接失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一条重复保险的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的,各保险人的赔偿金额的总和不得超过保险价值。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各保险人按照其保险金额与保险金额总和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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