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邢台自学考试转入、转出手续流程怎么走 |
释义 | 一、邢台自学考试转入、转出手续流程怎么走 办理流程 1.申请与受理:申请人直大厅窗口提交申请材料及电子申请表(*.RVT)。用于提交的电子文件申请表与纸质申请表的数据核对码必须一致。大厅签收人员按照资料的要求,查验申报资料种类、数量及电子文档,并将电子文档导入国家局注册审查受理系统。同时根据有关规定对申请人及申报项目申报资质、申请表填写的正确性和完整性、申报资料的齐全性和规范性进行形式审查,对申报资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对申报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在5个工作日内发给申请人《补正通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事项依法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申报资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申请人按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经过行政许可或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退回申请资料。 2.审查:许可机关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查,根据申请材料、样品检验情况(改变国内生产药品制剂的原料药产地,资料受理后申请人需送1批样品到省药品检验研究院进行检验),形成办理意见,并报上级审批,履行审批程序。 3.决定:对审查步骤提出的审查意见进行复核,并作出是否备案的决定。符合规定的,备案内容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主页数据查询“药品注册补充申请备案公示”栏进行网上公示,申请人自行查询打印。不符合规定的,出具审批意见通知书,并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4.送达:备案结果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主页数据查询“药品注册补充申请备案公示”栏进行网上公示。申请人自行查询打印。 二、邢台自学考试转入、转出受理条件 1:法律法规名称:《药品注册管理办法》;依据文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7号;条款号:第七十九条;条款内容:持有人应当在变更实施前,报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一)药品生产过程中的中等变更; (二)药品包装标签内容的变更; (三)药品分包装; (四)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需要备案的其他变更。 境外生产药品发生上述变更的,应当在变更实施前报药品审评中心备案。药品分包装备案的程序和要求,由药品审评中心制定发布。”;颁布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实施日期:2020-07-01; 三、邢台自学考试转入、转出收费标准: 该事项不收费 收费依据: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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