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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民事权利分类五大类
释义
    法律分析:一、人身权利(一)人格权1.一般性人格权(第109条)2.具体性人格权(第110条)(1)物质性人格权: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2)精神性人格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3.个人信息权(第111条)(二)身份权即亲属权,包括监护权、配偶权等(第112条)二、财产权利(一)物权(第114条)1.动产物权(第115条)(1)动产自物权:动产所有权(2)动产他物权:动产质权、留置权、权利质权2.不动产物权(第115条)(1)动产自物权:不动权所有权、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相邻权、共有权(2)动产他物权:一是用益物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居住权、地役权二是担保物权:不动权抵押权(二)债权(第118条)1.合同之债(第119条)2.侵权之债(第120条)3.无因管理之债(第121条)4.不当得利之债(第122条)(三)知识产权(第123条)1.著作权2.工业产权:专利权、商标权(四)继承权(第124条)1.法定继承2.遗嘱继承(五)股权及其他投资性权利(第125条)(六)其他民事权利和利益(第126条)(七)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权利(第127条)(八)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妇女、消费者等特殊主体的特殊权利(第128条)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四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
    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
    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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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1 2:59: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