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特别程序是指的什么意思 |
释义 | 特别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审理某些非民事权益纠纷案件所适用的特殊程序,与通常诉讼程序相对应。特别程序根据案件类型的不同而不同,各国民事诉讼法对特别程序的规定存在差异,包括划分标准和种类。适用特别程序的案件主要包括选民资格案件和非讼案件。 法律分析 1、特别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审理某些非民事权益纠纷案件所适用的特殊程序,与此对应的是概念是通常诉讼程序(包括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 2、特别程序即民事诉讼法对法院审理某些类型案件另行规定的程序,案件类型不同,审理的程序也不相同。各国民事诉讼法关于特别程序的规定很不一致,划分的标准和种类也不相同。 3、适用的案件有两类:一类是选民资格案件,另一类是非讼案件。 拓展延伸 特别程序:解读特殊法律程序的含义 特别程序是指在特定情况下,为了满足特殊需求或解决特殊问题而设立的一种法律程序。它通常用于处理与普通程序不同的案件,例如涉及特殊群体、特殊权益或特殊情况的案件。特别程序的目的是确保公正、合理和有效的司法处理,以满足特殊情况下的法律需求。这些程序可以包括特殊的调查、审理和判决方式,以及特定的法律规定和程序要求。特别程序的设立旨在保障法律的公正性和适用性,确保每个人都能享有平等的法律保护和权益。 结语 特别程序是为满足特殊需求或解决特殊问题而设立的法律程序。它适用于特定类型的案件,如选民资格案件和非讼案件。各国对特别程序的规定不一致,标准和种类也不相同。特别程序的目的是确保公正、合理和有效的司法处理,以满足特殊情况下的法律需求。通过特殊的调查、审理和判决方式,以及特定的法律规定和程序要求,特别程序保障法律的公正性和适用性,确保每个人都能享有平等的法律保护和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2018修订):第三章 人民法院的审判组织 第二十九条 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由合议庭或者法官一人独任审理。 合议庭和法官独任审理的案件范围由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一章 审判组织 第一百八十五条 合议庭开庭审理并且评议后,应当作出判决。对于疑难、复杂、重大的案件,合议庭认为难以作出决定的,由合议庭提请院长决定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审判委员会的决定,合议庭应当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一章 审判组织 第一百八十三条 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三人或者七人组成合议庭进行,但是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速裁程序的案件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 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至七人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三人或者七人组成合议庭进行。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至七人组成合议庭进行。 人民法院审判上诉和抗诉案件,由审判员三人或者五人组成合议庭进行。 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应当是单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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