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1)及时保障债权人权益。支付令的程序简单、便捷,从受理支付令申请到签发支付令的时间之短是普通诉讼程序无可比拟的,有利于及时地保障债权人实现债权。(2)确保债务人履行债务。人民法院受理支付令申请后,须征询被申请人对申请支付令的意见。支付令生效后,债务人必须履行偿还债务的义务。(3)减少讼争。债务人接到支付令后应当自动履行,从而减少讼争,避免讼累。既可以节省当事人的时间、人力和财力,又可降低人民法院审案成本,提高办案效率。(4)中断诉讼时效。由于支付令是债权人通过法院向债务人主张了权利,从而诉讼时效得以中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六条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