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门头手续办理如下: 1、商家先到辖区内的城管监察中队申报要求办理门头设置许可证,获得辖区城管中队的意见; 2、带着城管监察中队的意见到各区的便民中心申请办理门头设置许可证; 3、便民中心同意其申请后,带着申请到辖区内的城管监察中队,中队发给商家一份市 区户外门头招牌设置门面装修许可证以及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许可证副本,持有这两个证件,商家才能进行广告设置装修,但注意必须在两份证件中规定的日期内完成施工,限期内若不能按时完工,需要延期也应再向城管部门申请。 4、装修完工后,到辖区内的城管监察中队报备,城管监察中队到现场对完工的户外广告检查,与申请规格、样式无误后,换发昆明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许可证(正本)。 办理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许可证需提供的材料有: 1.写明店铺具体位置、设置物结构(材质)、尺寸(长、宽、高)的办理户外广告设置许可证的申请书; 2.营业执照、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和法人身份证的复印件各一份; 3.原设置位置图片及欲设置物效果图。 法律依据: 《个体工商户管理条例》 第八条 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包括经营者姓名和住所、组成形式、经营范围、经营场所。个体工商户使用名称的,名称作为登记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