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对于旅游合同的种类,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一般所使用的是包价旅游合同,具体内容是包括旅行社提供的交通、住宿、餐饮、游览、导游或者领队等两项以上旅游服务的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一百一十一条 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三)包价旅游合同,是指旅行社预先安排行程,提供或者通过履行辅助人提供交通、住宿、餐饮、游览、导游或者领队等两项以上旅游服务,旅游者以总价支付旅游费用的合同。(四)组团社,是指与旅游者订立包价旅游合同的旅行社。 (五)地接社,是指接受组团社委托,在目的地接待旅游者的旅行社。 (六)履行辅助人,是指与旅行社存在合同关系,协助其履行包价旅游合同义务,实际提供相关服务的法人或者自然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