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加强年轻干部人才储备,持续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决定引进一批优秀青年人才到县直事业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范围 (一)国内普通高等院校硕士、博士研究生,承担国家硕士、博士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毕业生; (二)经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境)外高校硕士、博士研究生。 二、引进数量及分组 计划引进150人,其中引进对象为博士的,不占用岗位计划(具体引进计划、岗位要求等详见附件1)。 三、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四)具有引进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硕士研究生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0年8月16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5年8月16日后出生)。 (六)具备引进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 《关于推动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为进一步推进齐河经济开发区转型升级、创新发展,及时补充人才队伍,满足工作实际需要,经县委、县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1名工作人员其中应聘者为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不占用岗位计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