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合同合法吗 |
释义 | 单位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三种: 1、是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另一种是因劳动者过失或违法犯罪解除; 2、是劳动者无过失但是因存在不适合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情况,由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合同; 3、后两种情况下,单位单方解除合同都是合法的;除此之外,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是违法的。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综上所述,单位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三种:是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另一种是因劳动者过失或违法犯罪解除;是劳动者无过失但是因存在不适合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情况,由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合同;后两种情况下,单位单方解除合同都是合法的;除此之外,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是违法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八十七条 【违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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