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后没开庭就撤诉有裁定书吗 |
释义 | 可以的。我国《民事诉讼法》赋予了原告撤诉权,只要是在法院宣判前,原告都可以申请撤诉。因此,即便本案已经经过了开庭审理,只要法院还未做出判决,原告都可以向法院申请撤诉,法院裁定准许撤诉后,原告向法院提起的离婚诉讼案就了结了。二人的婚姻关系仍继续存在。 一、民事借贷纠纷案件如何撤诉 民间借贷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在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前,原告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诉,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五条申请撤诉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二、行政诉讼撤诉裁定可以上诉吗 1、行政案件撤诉分为两种情况: 一种是原告主动要求撤诉; 另一种是原告经传唤,在规定的时间没有参加法庭的审理,所以法院依法按照原告撤诉处理。撤诉裁定均是针对于原告的行为导致的,而被告在经过传唤没有参加法庭的审理,就民事纠纷和行政纠纷,法院可以对被告进行缺席审理,并作出缺席的判决。 2、如果行政案件中被告确有出席的必要,法院可以向被告单位送达司法建议等文书,要求其出席法庭审理: 第一种情形,一般不会产生原告在撤诉之后又反悔而申请上诉的; 第二种情况是原告因为某些自身原因没有参加法庭审理而按撤诉处理,原告对按撤诉处理的裁定表示不满,故可能向法院申请上诉。但是根据有关的法律规定,当事人裁定撤诉的,均不能上诉, 3、从法理的角度来说,案件并没有经过实体审理,当事人在受到撤诉裁定之后一般可以重新起诉,特殊的情形除外, 如果在一审在没有做出实体审理情况下,允许原告上诉,那么可能会剥夺原告的本身享有的二审终审的权利,其实体程序仅经过了一次审理,故允许当事人对撤诉裁定上诉,实际上是不利于当事人权利的保障。同时二审程序对于我国法律规定而言属于纠错程序,所以既然是纠错程序,一般仅有一些特殊的裁定和判决才能申请上诉,该类裁定一般属于实际影响到当事人权利义务的程序。 4、如果当事人确实不清楚哪类裁定可以上诉,一般法院向其送达相关的判决裁定书中,其最后记载的内容就包括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释明,其中一般也包括向上级法院申请上诉的期限和届满时间等。 三、原告撤诉一般几天通知被告 原告撤诉时,法院会通知被告的。民事诉讼法相关法律规定,原告申请撤诉时,法院经审查同意后,作出撤诉裁定书。法院会将撤诉通知书分别送达给原告和被告的。送达的形式有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留置送达等多种方式。没有具体的时间规定,只要是在审限内都可以。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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