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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被打头部三个口子一共缝了六针算不算轻微伤?
释义
    打架头部缝针是什么伤要经司法鉴定机构依法鉴定来确定。如果是轻伤及以上的,可能涉嫌故意伤害罪;轻伤以下的,可能会被治安处罚。一般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20.0cm以上就构成轻伤。《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5.1.3 轻伤一级a)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20.0cm以上。b)头皮撕脱伤面积累计50.0cm2以上;头皮缺损面积累计24.0cm2以上。c)颅骨凹陷性或者粉碎性骨折。d)颅底骨折伴脑脊液漏。e)脑挫(裂)伤;颅内出血;慢性颅内血肿;外伤性硬脑膜下积液。f)外伤性脑积水;外伤性颅内动脉瘤;外伤性脑梗死;外伤性颅内低压综合征。g)脊髓损伤致排便或者排尿功能障碍(轻度)。h)脊髓挫裂伤。5.1.4 轻伤二级a)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8.0cm以上。b)头皮撕脱伤面积累计20.0cm2以上;头皮缺损面积累计10.0cm2以上。c)帽状腱膜下血肿范围50.0cm2以上。d)颅骨骨折。e)外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f)脑神经损伤引起相应神经功能障碍。5.1.5 轻微伤a)头部外伤后伴有神经症状。b)头皮擦伤面积5.0cm2以上;头皮挫伤;头皮下血肿。c)头皮创口或者瘢痕。
    孩子在幼儿园头部磕了一个口子,缝了四针。口子大约是4cm左右
    孩子在幼儿园期间受伤导致缝针的,其赔偿标准的划分需要区分以下不同情形:1、孩子在幼儿园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2.孩子在幼儿园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幼儿园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教育机构的过错推定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一条 在教育机构内第三人侵权时的责任分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爸爸被一个陌生人打了,头上缝了六针
    被别人打伤了,需要进行伤情鉴定,如果经过鉴定是轻伤,打人者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如不构成轻伤,那么就属于一般的民事侵权,受害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被打轻微伤对方该如果赔偿?
    被人打成轻微伤赔偿费用应当根据具体受伤情况以及治疗费而定。法律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工厂吵架打人头部缝四针算是轻微伤吗?
    申请伤情鉴定,以鉴定结论为准。 打架斗殴致使轻微伤的,如果不涉及聚众斗殴,就按治安案件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我被人打了左边头部缝了五针右边头部硬膜下血肿这个属于轻伤吗?
    头部被打至血肿不一定属于轻伤,若慢性颅内血肿可以认定轻伤一级,帽状腱膜下血肿范围50. 0cm2以上可以认定轻伤二级。《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5.1颅脑、脊髓损伤     5.1.3轻伤一级a)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20. 0cm以上。b)头皮撕脱伤面积累计50. 0cm2以上;头皮缺损面积累计24. 0cm2以上。c)颅骨凹陷性或者粉碎性骨折。d)颅底骨折伴脑脊液漏。e)脑挫(裂)伤;颅内出血;慢性颅内血肿;外伤性硬脑膜下积液。f)外伤性脑积水;外伤性颅内动脉瘤;外伤性脑梗死;外伤性颅内低压综合征。g)脊髓损伤致排便或者排尿功能障碍(轻度)。h)脊髓挫裂伤。5.1.4轻伤二级a)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8. 0cm以上。b)头皮撕脱伤面积累计20. 0cm2以上;头皮缺损面积累计10. 0cm2以上。c)帽状腱膜下血肿范围50. 0cm2以上。d)颅骨骨折。e)外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f)脑神经损伤引起相应神经功能障碍。从以上规定我们可以看出,头部血肿认定轻伤的情况,若慢性颅内血肿可以认定轻伤一级,帽状腱膜下血肿范围50. 0cm2以上可以认定轻伤二级。
    
     该内容由 苑学宁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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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0:4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