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禁毒法第一章第四条第一款是什么 |
释义 | 《禁毒法》第一章第四条第一款明确了我国的禁毒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禁种、禁制、禁贩、禁吸并举的方针。 一、什么是《禁毒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是为了预防和惩治毒品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公民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秩序制定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07年12月29日通过,于2008年6月1日颁布施行。共计七章七十一条。 二、什么是毒品? 《禁毒法》所称的毒品,指的是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但根据医疗、教学、科研的需要,依法可以生产、经营、使用、储存运输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三、我国禁毒工作的方针是什么? 《禁毒法》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和公民,应当依照禁毒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履行禁毒职责或者义务。《禁毒法》明确了我国的禁毒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禁种、禁制、禁贩、禁吸的“四禁并举”的方针,禁毒工作实行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社会要广泛参与。 禁毒法一般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是为了预防和惩治毒品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公民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稳定。 法律依据 《禁毒法》 第四条 禁毒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禁种、禁制、禁贩、禁吸并举的方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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