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网上户籍证明怎么开 |
释义 | 具体流程如下: 1、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搜索 “随申办”。 2、搜索框搜索“户籍证明”。 3、点击进入“户籍事项证明”。 4、按照界面提示操作。 5、户籍在松江校区的,选择“松江区”,办理点选择“松江分局大学城派出所”。户籍在古北校区的,选择“长宁区”,“长宁分局仙霞路派出所”。 6、填写信息。 7、上传资料。 8、提交成功,等待民警审核。拓展资料:户籍证明必须在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由当事人本人回所在地办理的话不需要手续。 如果当事人不能回所在地,则可有以下情况: 1、如果当事人是个人户口,可以委托家人(同一户口本上的),携带户口及其本人身份证到辖区派出所办理。 2、如果当事人是集体户口,可以委托集体户口的管理人员、当事人的同事或者同学(同一户口本上的),携带集体户口及其本人身份证到辖区派出所办理。 3、如果当事人的户口是处于托管状态,建议还是自己回去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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