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收到房租后怎样打收条 |
释义 | 收到房租后收条一般又房东出具,其收条内容应当包括以下部分: 1、承租人姓名以及支付租金的时间; 2、支付租金的具体金额; 3、该租金是支付的哪一部分租赁期限; 4、租赁房屋地址; 5、收款人签名。 一、租房中介跑了 房东可以赶走房客吗 能否赶走房客要看具体情况: 1、如果租赁合同约定,房租由承租人交给中介,中介再将房租转交给出租人,承租人已经支付房租了,租金只能向中介索要,不能赶走房客; 2、如果房客在中介跑路之后,不愿意支付给房东支付租金,那么就需要承担违约责任,一般情况下房东是有权赶走房客的。 二、房屋出租合同书怎么写 房屋出租合同书可以这样写:1、出租人和承租人的相关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民族、住所和联系方式;2、房屋的位置,还有房屋的内部情况;3、承租人租赁房屋的用途;4、房屋的租赁期限;5、房屋的租金,还有租金的支付时间和方式;6、双方达成约定的其他事项;7、房屋的维修约定;8、违约责任。 三、城中村公寓的租赁合同违法吗? 城中村公寓的租赁合同不违法,房屋租赁合有以下内容: 1、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2、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3、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一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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